10岁女孩摔婴事件:她真是“天生罪犯”吗?

编辑:anshanshan

  同遗传因素一样,大量研究也证实教养方式和犯罪的关系,且教养更具决定性

  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精神病学研究员李.罗宾斯在一些行为有问题的孩子们身上做了一系列研究,并且一直追踪到他们的成人时代。这研究揭示了两件事:第一个是几乎每一个患精神病的成人都像孩提时一样极度的反社会;第二个是在反社会特征评估中取得高分的孩子中有接近50%的没有变成患精神病的成人。换句话说,早做评估是必要的,但评估结果并不足以预测谁最终会否成为一名暴力罪犯。

  还是前面提到的MAOA-L型基因,2002年伦敦国王学院精神病学家苔莉·莫菲特(Terrie Moffitt)领导的研究小组就发现:MAOA-L型个体“只有”在成长过程中受到过虐待才会表现出反社会性问题。也就是说,即便具有MAOA-L型基因,如果拥有恰当的教养方式,仍然不会出现反社会人格。

  综合这些信息再回看本案,可发现扣动施暴扳机的仍是后天教养

  宾夕法尼亚大学神经犯罪学(Neurocriminology)专家阿德里安·雷恩(Adrian Raine)“曾说过,基因给犯罪上膛,环境扣下板机(Genetics load the gun, environment pulls the trigger)。” 在此案中,这也表现的十分充分。

  “暴力和逃避责任”是女童和其父母共有的行为模式,而这直接导致了悲剧

相较于遗传,环境对犯罪的影响更具决定性。


  相较于遗传,环境对犯罪的影响更具决定性。根据现在披露的信息,女孩的父母对惨剧难辞其咎。而在女孩父亲的解释中,女孩的踢打成了“表达爱”和应对男孩“不友好”的方式,自己的孩子似乎只是错在不会表达“感情”。事发后,女孩和母亲第一时间逃往新疆,而且至今没有道歉。再加之,打骂的教育方式。可以说,这一家三口的行为模式如出一辙,写满了“暴力、逃避和欺骗,而且极度缺乏同理心。”

  而同理心恰恰就是反社会人格所缺少的机能。这些人能理解施暴是错的,但是他们不能感受到“错”引发的难受体验,也没有正常人见到残忍场面就把自己代入受害者感情的能力,所以就会以一些莫名其妙的方式应对。这也是父母后天对孩子的教养产生的结果。

  此案也给了我们一个正视和解决此类问题的契机

  实际上,事已至此,除了追责,对这个女孩和他的家庭都应该有比较细致的评估。父母究竟是否应该继续抚养,女童是否应该接受强制治疗或者行为矫治都应深究。这些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刑责年龄不够就不予立案就能解决的。

  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也曾发表过类似观点,她认为:我们的社会需要“危险人格评估”,在分析具体的心理历程中,发现问题后还要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比如在某些国家,如果发现家庭出了问题,父亲吸毒,母亲改嫁,孩子无人管或具有暴力倾向,这时候社会就会启动评估机制,决定是否干预这个家庭。而干预家庭不只是为了帮助一个孩子,更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安全。结语某些遗传和生理因素的确会使人更易犯罪,可相较于生理上的“倾向性”,后天教养对犯罪有更决定性的影响。总结来看,科学认识先天因素对防控犯罪是条捷径,但真正能减少犯罪行为改善现状的钥匙还在于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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