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女孩性格的成因,我们更应该深刻反思,在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婴儿保护方面,作为大人的安全意识,是否应该加强。其实不论是黑龙江杀婴案,而是北京大兴司机摔婴案,又或者是这起小学生残害婴孩的案件,我们都能找到一个共通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他们没有及时尽到监护责任,要么是将孩子单独留在驾驶室,要么是在带着孩子的情况下和具有潜在攻击性的成年人发生正面冲突,或者是像这个新闻中的外婆一样,先将婴儿车推出,再回过头来抱孩子,其实即使没有这个女孩的存在,这种行为也非常危险,因为一旦老人反应不及时,电梯关闭上行,一岁半的婴儿独处在一个上升的电梯空间里,是非常危险的。
所以,加强对老人以及孩子父母的安全常识教育,让他们明白任何时刻,孩子必须在自己的身边,而且绝对不能将孩子的安全置于其他事务、矛盾、关注力之下,这是绝对首要的原则。
本案中的施暴者也是个未成年人,甚至也是个孩子,这是最让人心痛的,等到案情缘由查清楚了,或许带给我们的反思和感慨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