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腐败“三宗罪”
近年来,高校校园日渐扩建,但高校内部权力相对集中,且缺乏有力监督,极易形成寻租空间,高校腐败案件频发,其中,“后勤基建、招生、学术”腐败是高校腐败犯罪中最为高发的“三宗罪”。
“就连我和妻子想把学校提供的临时宿舍安排到一起,都需要找熟人给后勤打招呼,更别说其他。”一位985高校的青年教师对本报说。
高校后勤腐败案发也屡见不鲜。2009年,武汉大学分管后勤和基建的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就因收受贿赂被判刑。
除了后勤基建外,招生腐败在高校腐败中亦不少见。保送生、定向生、调剂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特长招生,各类“弹性”招生空间均为寻租者打开罪恶之门。
此外,学术腐败也引人注目。其中,骗取科研基金、学术论文、著作抄袭造假是最为常见的形式。
从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的常务副院长陈英旭的落马受审中,可窥见高校学术腐败的一角。
今年7月,陈英旭,这名顶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中国土壤学会土壤环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光环的教授,被指控授意其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对于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腐败问题,目前的普遍共识是,我国高等教育存在严重的体制机制问题,大学体制的行政化是直接诱因。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建勋告诉记者,高校受行政影响很大。在学术领域,课题与科研经费等资源分配过程中可能受到行政权力的影响;在行政领域,行政权力则表现为权力高度集中,缺乏监督。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高层的认同。十八届三中《决定》就提出,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学校已经开了大会,传达了"去行政化"的精神,但是具体怎么实施还未落实。现在已经明确的动作是"去双肩",即把高校教师的行政工作与学术工作分开,一人不得兼顾两面。”上述高校人士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