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寻无果,小伙悬赏五万元求助
准备结婚了,准新娘却不见了,小胡焦急万分,再拨打小芳的电话时,已经停机,而拨打小芳父母的电话,也从来没有人接听。小胡来到小芳实习的银行,被告知小芳因长期脱岗,已被除名!
此后两个多月里,小胡多次去小芳的老家,包括其父母的工作单位,小芳一家人却再也没露过面。小胡先后给小芳的母亲发了几百条短信,都如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无奈之下,小胡制作了寻人启事,在经八路巡防队员的协助下来到文化路红旗路口,在小芳原来实习过的单位附近散发。记者看到,小胡许诺:如能帮忙找到小芳,愿意当面酬谢现金5万元。
疑点不少,是悔婚、骗财还是盗窃?
小芳失踪而且拿走了自己的10万元,小胡据此向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报了案,但是该所案件侦办大队至今没有立案。记者联系了受理此案的潘姓民警。
潘民警证实,小胡确实来所里报过案,但他们必须要取得另一方当事人的说法后才能立案。至于更多详细情况,他表示不便向记者透露。
随后,记者咨询了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的闫斌律师。闫律师认为,小胡如果是以失窃报案,警方立案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要确认这些钱确实属于男方所有且无争议,第二需要确认女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秘密窃取。只有两个条件都满足了,才能认定是盗窃从而立案侦查。目前,这两个条件都需要获得小芳的说法后才能确认。从这一点来说,警方的说法是合理合法的。
闫律师还说,虽然警方目前不能以盗窃罪立案,但既然小胡已经报案,警方则有责任去积极寻找“失踪”的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