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各区在婚姻登记点办理计生证
省《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立服务点,现场办理计生证或接收当事人办证申请。
目前,黄埔全区、增城荔城街的婚姻证、计生证大厅联办,越秀东山街的"一站式"服务,天河区全面施行省的指导意见等。广州市计生局称,鼓励和支持这些地区结合实际创新一些方便群众的做法。并提出,有条件的区、县级市可以在同级婚姻登记机构设立服务窗口,办理户籍在本区、县级市育龄夫妻的《服务证》申领工作。
育龄系统如能检出要立即发证
《办证操作规范》强调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包括开展办证业务,通过办证、信息采集、业务通报和信息反馈的业务协同工作。
比如第六条规定,发证机构收到领取《服务证》申请后,要检索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人口信息,该系统已有夫妻育龄信息的,应当即时发证。系统只有夫妻双方全员人口信息的,应当在完善育龄信息后即时发证。
据了解,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目前已经在使用和完善中。
女方可随夫、高校学生集体户可随本市户籍方申领省《意见》提出,办理计生证,当事人可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镇(街)人口计生部门或镇(街)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女方为外地嫁入人口的,可向男方户籍地的上述地点提出申请。
《办证操作规范》第三条对省的意见做了进一步细化。其中提到,夫妻一方为驻本市高校学生集体户人员,一方为本市居民户人员的,在本市居民户一方户籍所在地发证机构申领《服务证》。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随夫在本市生活的育龄夫妻,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发证机构申领《服务证》。申请人为驻穗现役女军人的,由其所在部队按规定出具证明,向驻地发证机构申领《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