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分析派
@蓝色o咖啡:从犯罪事实和所造成后果应属故意杀人。但这个案件是典型的80后小夫妻家庭矛盾(家庭暴力),双方都还年轻,显然社会危害性较小。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孩子还是幼儿,如被告获死刑社会效应会怎样?大家会举手称快么?如果被告可以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并且悔罪,个人认为无期或者15年以上有期徒刑较为适合。
杀妻案发生后 最可怜的是孩子
@杨思远Jay:人都死了应该给杀人者留条活路,以后他们孩子长大了怎么讲?说我爸亲手砍杀掉了我妈妈?他儿子长得了再上网看自己妈妈惨死的照片,然后呢?法律对这种杀人罪应该给予机会而不是判死刑,为了那个孩子吧。
@陈开林:杀不杀人与穷富没有什么直接关系,谁敢说穷人都遵纪守法?谁敢说富人都违法乱纪?所以,这就是一个刑事案件,非要给犯罪者姓名前冠以“富二代”毫无意义,甚至涉嫌煽动仇富情绪。
富二代杀妻案,不少人第一时间聚焦在“富二代”三个字上。事实上,需要让人愤慨的是“杀妻”二字。穷人也好富人也罢,正所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过不下去可选择离婚,无论事发当时是何情形,挥刀乱斩便是法理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