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摩的司机拘留所呆7天 出来成精神病

编辑:南岭雪 | 出处: 腾讯

  戴脚镣手铐是否合法?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一)哄闹、打架斗殴的;(二)殴打、欺侮他人的;(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四)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五)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且使用警械应经拘留所所长批准。

  目前,并无证据证明王广岭在拘留所期间存在必须使用警械的情形,因此,若真“戴着手铐和脚镣”,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释放时是否应通知家属?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该条款没有将通知家属作为必须条件,且王广岭为成年人,若拘留所所言“办理出所手续时,王某清晰表述其家庭住址,未有明显异常情况”属实,则拘留所没通知家属,并未违规。

  警方将其送精神病院是否恰当?

  据新出台的《精神卫生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龙江华西社区民警中队在接到报警,称其“行为怪异,有侵扰路人的行为”,而将该名疑似精神障碍男子送往医院治疗,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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