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6岁少女遭他人轮奸 系男友一手策划

编辑:xiangmengjie | 出处: 南都网

  交友不慎成玩物

  办案民警透露,据阿猛供认,事发前梁某带阿丽与三名湛江老乡消夜,其间用雷州方言介绍阿丽是刚泡到的女友,提出可以将阿丽灌醉,“然后他自己先上(性侵),然后再让其他两个人上。”

  并不知情的阿丽很快被灌醉。30号凌晨1点,被梁某带到了酒店房间。而旅店老板陈先生表示,当时他听到较小哭泣声,曾出来查看,但在走廊里梁某对他摆摆手表示没事,他未听到呼救和异常动静,就没再追问。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梁某及另一名29岁男子“阿南”先后与阿丽发生性关系,阿猛最后进去再出来后,梁某叫来一起吃宵夜的另外一女子进去劝慰阿丽。

  警方称,受害者阿丽今年16岁,甘肃人,与19岁的梁某都在附近工厂打工,两人半个月前才刚刚相识。目前,深圳警方已以涉嫌强奸(轮奸)罪名立案,共有3名嫌疑人涉案,其中17岁主犯“阿猛”已被刑拘,而梁某及29岁的“阿南”正在通缉抓捕之中。

  律师

  轮奸可获刑10年以上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钟勇军称,轮奸性质恶劣,依照刑法按照强奸罪中的项目来定刑。我国刑法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钟律师称,此案中符合以上法律条文中的第四条,构成两人以上轮奸。很可能涉案嫌疑人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于其中17岁的涉案人是否可能以未成年人为由降低刑责,钟律师表示不可能,以李天一案为例,这方面并没有减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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