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尸检检出母亲身上的多处淤伤,熊某称是母亲时而发脾气摔下床所致。熊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死者常年卧床也可能导致皮下出血,不能够证明熊某是造成其母皮下出血的唯一原因。律师还认为,熊某长期面对烦躁的病母,出现情绪也是人之常情。
对于熊某被控虐母致死,其父亲熊先生称,自己从来没见到女儿打妻子。熊先生说,熊某是个孝顺女儿,与母亲感情很好。
熊先生说,妻子患病后手脚不能动,有时想从床上起来,经常因此摔跤,尸检显示的多处淤伤,正可能是妻子摔下床所致的。
判决:
被告行为违反人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并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害人曾某琼的伤情并非全部由被告人熊某所致,且熊某得到了父亲的谅解。而且,被告人熊某虽不构成自首,但其能主动归案,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关于辩护律师提出的对被告人熊某适用缓刑的建议,法院认为,母亲身患重病,理应得到子女的关怀和照顾,这不仅符合传统孝道更是婚姻家庭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然而被告人身为子女不仅没有尽心照顾,还实施虐待行为,严重违反法律及人伦。此外,被害人曾某琼因肌肉萎缩无法言语和行动,在受虐过程中无法抵抗与求助,使得被告人熊某的行为更具有隐秘性,情节更为恶劣。
综合考虑被告人熊某特殊家庭背景、犯罪情节,尤其是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及保护重症病人合法权益等因素考虑,法院认为案件不宜判处缓刑,最终以虐待罪对被告人熊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宣判后,被告人熊某表示未确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