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判,李某某获刑10年
昨天上午9时,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在大批记者围观下通过安检,走入海淀法院。不久之后,法院通过微博发布李某某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李某某(17岁)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案件中唯一成年被告王某获刑12年,其余3名未成年被告被判刑3年至4年,其中两人获缓刑。
英国广播公司(BBC)称,在宣判前,李家的律师已对媒体表示,如李某某被判有罪将会上诉,李家律师坚持无罪辩护。但法院认定,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地位与作用明显大于其他被告,且无悔罪表现。鉴于其犯罪时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判处有期徒刑10年已是依法从轻处罚。
围绕案件争议的一大重点是案发的2月17日晚,北京湖北大厦的那个房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美国彭博社称,法院认定,当晚李某某等人在某酒吧消费后,强行将与他们一起喝酒的杨姓女子带入酒店房间,逼其脱光衣服并将其轮奸,李某某和其他被告事后给该女子2000元人民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梦鸽多次宣称该女子是酒吧陪酒女,认为其有卖淫嫌疑。美联社称,李某某本人辩称当晚事发时他喝醉了,几乎什么都记不起来。但事发酒店的监控显示,李某某不仅抓住受害人的胳膊将其强行拉入酒店,还在酒店电梯内拍打受害人头部。法院认定,李某某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
《南华早报》称,正是因为李某某拒不认罪,对他的量刑才比其他未成年被告人更重。其余3名未成年被告均认罪,并分别支付受害人15万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