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女友”送礼 他偷走家里100元

编辑:南岭雪 | 出处: 育儿论坛

  每天3块钱零花,给女孩2元

  9月13号晚饭后,王倩虹故意翻开天天的书包,找到了那个天蓝色蝴蝶结,随后拿到客厅故作惊讶地问天天:“这是准备送给哪个小姑娘的?”

  “谁让你翻我的书包的!”天天一见妈妈手中的东西,立刻不高兴了,还说不该侵犯他的个人隐私。

  见儿子丝毫没有丁点悔改反而态度恶劣,王倩虹气不打一处来:“你说要钱买水彩笔,水彩笔呢?拿出来给我看!”随后,陈倩虹将她在幼儿园听见的对话原原本本地复述出来,并狠狠地斥责了天天的偷钱行为。

  “你和那个女孩之间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面对妈妈的询问,天天只好交代,每天3元的零花钱有2元都要给那个女孩,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持续一个学期了。

  在这件事情上

  大人们也许有

  做得不对的地方

  “孩子花钱我管得比较严”

  王倩虹说,对于孩子的零花钱,她是管得比较严,“每天固定3元,一周15元,如果另外要钱,我一定会问清楚用途的。要是他给我说拿100块钱给‘女朋友’买礼物,我肯定不会同意。”王倩虹也反省自己,是不是自己太严厉,孩子都不敢问她要钱,才会想到去偷钱的。

  闹大了,双方父母面对面解决

  担心过度早熟会影响儿子的成长,9月14号,她把这件事告诉了幼儿园园长,并想将小女孩的父母也请来,和孩子做一次面对面的交流。

  昨天,双方家长在幼儿园见面,并将天天和他的“女友”也叫到院长办公室,经过一番询问,在场的五位成年人才弄明白,原来天天是因为女孩“可爱”才喜欢,女孩是因为天天“很帅”才青睐。

  “我们在一起都一个学期了,虽然中间会吵架,但我们还是离不开对方,现在是恋爱自由,你们家长无权干涉我们。”面对小女孩振振有词地强调“恋爱自由”,而天天也说:“我以后要娶她,她就是我的老婆。”长达十多分钟的谈话就在两个孩子坚定相爱的态度中结束了。

  孩子的这场“恋爱”真的不用担心吗?陈倩虹觉得,儿子还小,这种感情肯定是一时兴起:“他们彼此喜欢的理由如此单纯,我和女孩的妈妈商量了一下,认为等到孩子大一点,再正确引导他们,只要不再做出像‘偷钱’这样出格的事情,我也不会责怪天天。”

  83个中班、大班小朋友 58人说有“喜欢的人”

  记者调查了包括三之三幼儿园、华龙幼儿园与大渡口实验幼儿园的83位中班与大班的小朋友,其中有58人在记者统计数据时举手表示心里有喜欢的小朋友。

  而从择偶标准的调查显示,在58位小朋友中“以貌取人”的有42人;剩下的小朋友则认为对方和自己看同一部动画片,有共同语言,进而在一起。58位小朋友都给自己喜欢的人,在生日或节日时送过礼物。

  接受调查的83位小朋友都表示,如果遇到喜欢的对象一定会告诉对方,并认为家长无权干涉他们的自由。

  父母态度粗暴

  会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

  重庆师范大学从事家庭教育研究6年的何鸿老师认为:“父母态度粗暴会导致孩子的思想叛逆,以后遇事可能也会隐瞒,严重的甚至造成不必要的心理阴影。“我们都曾经单纯过,此时的孩子只是将对方当成一个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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