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保险实质,单身险就是一年期的交通意外险,爱情险实质是一款有理财功能的万能险,只不过在宣传上加上红娘等相亲服务。”业内人士表示,这也使网络保险在销售时更能抓住消费者眼球,用吸引人的宣传策略让更多的消费者注意到有亮点的产品,不过消费者在选择时仍需看清楚产品实质,不要被宣传噱头蒙蔽。
新闻延伸
代理人触网模式尚不成功
在行内人眼里看来,像“赏月险”这样的创新型互联网保险产品更多的是较为简单易懂的产品,在网上卖起来不困难,消费者也看的明白,所以这类产品对传统的保险代理人和传统产品销售并没有形成较大冲击。但不少代理人也看到了互联网平台的巨大响应力,也想借助互联网平台来进行自我行销推广。
记者了解到,已经有网站电商考虑跟保险公司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将保险公司的代理人通过认证后摆上网,“不过这个模式一直搞到现在都不算太成功,因为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在打完折之后平均每一个代理人的签约费用差不多需要几千元,所以最终愿意跟网站签约的保险公司数量很少,到最后只有部分代理人自己愿意出钱来通过网站平台进行宣传销售有关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其实这类网站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就算是代理人找网站进行自身宣传,网站也会找回对应的保险公司进行代理人身份核实。不过站在保险公司本身的角度,在缴纳了一定费用的基础上,由于网站本身没有一定的用户基础、能够带来的规模保险收益有限,所以保险公司自然不愿意进行签约。”
互联网金融的浪潮正在变得宽而深。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淘宝保险3年时间完成的保险交易已经超过10亿笔,日均投保超过200万笔。
“目前来看,互联网新渠道的出现对于众多中小型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新的机遇和尝试,真正改变的是产品创新模式。”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最大的问题还是在“触网”之后如何更好地做到风险控制。
“互联网保险销售仍然面对一定阻力。”淘宝相关人士表示,“从监管角度来讲,保险行业整个框架还是比较宽松的,至少目前给了保险公司足够的空间,但是沟通下来,并不是每家保险公司都能够有足够的力度来进行创新,这跟原有的保险销售模式是有很大的关系的。传统的保险销售都说是要面向客户来设计产品,但每家保险公司的做法都不是在面向客户设计产品,而是在面向自己的销售渠道去设计产品。而互联网渠道是直接面对客户的,要根据客户的数据、喜好和风险偏好建立起直接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