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慈善总会官员撞死人 疑挪用善款赔付80万

编辑:南岭雪 | 出处: 腾讯


  史占傲女婿:协议上是多少?

  记者:协议上是80。

  史占傲女婿:那就是这个数。

  记者手中有两份双方签订的协议,2012年11月7号的协议,甲方是受害者家属,乙方签字的两人中有一人是烟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许夫新。第二份2013年1月27日签订的赔偿协议,甲方是“烟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括号王洪涛,甲方签字落款也是许夫新,并留有他的身份证号码,加盖了两个慈善总会办公室的公章。家属理解,盖公章是因为肇事者开的是公车。

  史占傲的女婿:公车啊,那个车是慈善总会的车。因为他这个车是公车 ,我们一开始出事跟他谈的时候,都是直接和慈善总会进行谈判的。

  记者:就是上面写得那个叫许夫新的人是吧,他出面谈的?

  史占傲的女婿:他是下面的小兵,我们是跟领导谈的。

  记者:那王洪涛就是他们的一把手是吗?

  史占傲的女婿:对,王洪涛是一把手,但属于民政局的,我们主要是跟民政局的一把手谈,慈善总会归民政局管嘛。

  记者也找到了在赔偿协议上签字的烟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许夫新。

  许夫新:这个事儿不是我的事儿,我是单位同事来帮忙处理这个事。

  记者:那您为什么要签这个字呢?

  许夫新:签个字很正常,因为我代表单位去处理这个事儿,总得有个处理吧,我不签字别人也要签字啊。

  许夫新解释,按正常的赔偿程序,保险公司只赔交强险部分,11万元。如果家属起诉追加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赔偿最多能拿到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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