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医药巨头内部人员自曝行贿500名中国医生

编辑:chenglian | 出处: 网易


  具体而言,比如丰台医院,2007年第三季度,平均每月有15位心内科大夫,为65位病人开出了“安博维”,平均每月总销量为300盒。

  对于第四季度,赛诺菲希望能在这一科室,平均每月开出“安博维”处方的医生增加到23位,买药的病人增加到85位,每月总销量达到400盒。

  “安博诺”方面,丰台医院心内科,在2007年第三季度,平均每月有13位医生,为230位病人,开出了1000盒“安博诺”。

  赛诺菲希望在第四季度,平均每月有16位医生,为250位病人,开出1100盒“安博诺”。

  “材料三”还显示:在2007年第三季度,“安博维”于上述三家医院,总计销售出约6066盒,平均每月为2022盒。

  同一时间段里,“安博诺”在丰台医院销售出5289盒,平均每月1763盒。

  举报“材料四”,是一张空白表格,为“处方医生信息表”,内容包括:医院名称、科室名称、医生姓名、医生在当前岗位的时间、该医生每月门诊量多少、“产出情况”(该医生每月的处方量)、“投入情况”(销售费用)、给高处方医生组织的活动情况。

  不过,举报“材料三”和“材料四”,没有赛诺菲公司向医生或医院付出“费用”的记录。

  借研究变相行贿?

  本报发现,举报“材料四”有“PMS”的注释。包括赛诺菲前医药代表在内的多位外资药企员工,对本报记者解释,所谓PMS,在此处的全称是Post-Marketing Surveillance,即上市后临床监测,也可等同于“上市后临床监测费用”,或IV期临床费用。这与举报“材料一”的“研究费用”,意思相同。

  赛诺菲公司对本报记者称,赛诺菲公司会对旗下药品开展IV期临床试验,参与试验的医院和医生由公司医学部按标准遴选。参加临床试验的医生为此需要开展许多工作,试验过程中必须收集并核实患者数据,必须参加研究会议,并且提供研究报告。在公司管理的临床试验中医生可以因其付出的劳动而获得报酬,这被称为“研究者费”。

  赛诺菲公司同时介绍,“安博维”和“安博诺”在中国上市后,进行了三个IV期临床试验,分别是:2003年-2004年,“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复方片剂IV期研究:中国患者高血压治疗”;2006年-2008年,“厄贝沙坦在2型糖尿病高血压伴微量白蛋白尿的研究”;2008年-2009年,“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复方片剂治疗中国中重度原发性高血压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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