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新进展:因案情复杂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编辑:chenglian | 出处: 网易


  焦点1

  批捕、审查起诉阶段羁押超期?

  2月20日,李某等人被警方控制并刑拘,至3月7日,有关方面才证实李某等人被批捕。6月底,警方表示李某等5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对此,有人质疑称,李某等人在批捕、审查起诉阶段,均存在羁押超期情况。

  昨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表示,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这也就意味着本案可以在三天或七天内作出逮捕决定,至于警方直至3月7日才证实被批捕,说明警方援引了刑诉法“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将期限延长了一个月

  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而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情况,还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这也就意味着本案侦查可以共计延长五个月,因此易胜华分析7月1日前移送检方审查起诉同样没有问题

  焦点2

  涉案人员何时能被起诉?

  近日,警方表示已将该案移送检方审查起诉,有人认为案情复杂,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公诉。

  至于目前移送审查起诉后,根据“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张兴梅律师分析,这也就意味着本案可以在最快一个月或一个半月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当然,检方还可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但是由于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因此最长期限可以是1.5月+1月+1.5月+1月+1.5月=6.5月。也就是说本案最迟也应该在6个半月之内作出是否起诉的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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