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该女子带同婴儿到入境处报到,突情绪失控咬伤入境处女职员手臂,随即遭警方拘捕,暂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续审,女被告被裁定作出虚假申述罪名成立,被判囚1年。

拥有大专学历的33岁被告舒某,在内地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今年2月女被告与内地丈夫持双程证从东莞乘直通车经红磡管制站来港。
在红磡管制站入境时,职员分别三次以普通话及广东话询问女被告有否怀孕,两人都否认。但入境处人员见她大腹便便,怀疑其入境目的拒绝她入境。但被告突然胎动,最后需要将其送至伊利沙伯医院分娩。入境处其后控告她作出虚假陈述,要求她每月向入境处报到,并延长其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