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婴幼儿奶粉将试行药店销售 禁止贴牌

编辑:南岭雪 | 出处: 腾讯


  未明确禁止婴幼儿奶粉“海外贴牌”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监一司副司长马纯良说,此次新政禁止贴牌生产,委托加工婴幼儿奶粉,主要是针对国内一些有生产许可,却无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条件和能力的小企业,对“海外贴牌”的情况,文件中并没有明确禁止。

  但现状是,已经有企业绕道海外注册“洋品牌”,并在海外委托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再以“洋奶粉”出口的形式,回到中国市场。对上述情况,马纯良说,我国将对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管理。如果产品质量不符合我国标准,就不能进口。

  乳业高级研究员宋亮建议,产量小无明确奶源地的海外贴牌应禁止。

  ■ 链接

  八项规定参照药品管奶粉

  ●严格生产许可。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从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料把关等方面提出更加严格的条件。

  ●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要求生产企业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完善审核工作。

  ●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原辅料使用备案制度。

  ●企业申请生产婴幼儿奶粉许可或调整产品品种时,必须申报产品包装的式样、颜色及标签。

  ●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推行婴幼儿配方奶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向社会及时公布并实时更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和产品名录,包括产品包装式样和标签,便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辨识产品真伪。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也将全面实施许可管理。

  ■ 焦点

  1 婴幼儿奶粉将建“黑名单”

  滕佳材介绍,我国将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再审核再清理工作;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公示依法经过审批的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和产品名录,方便消费者辨识真伪;同时,建立并实施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风险监测和定期抽验制度,除及时公布抽检标准、程序、结果公布,提振消费者信心外,还将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的“黑名单”,严惩在婴幼儿食品领域的假冒伪劣行为。

  同时,滕佳材称,国家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息发布,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复核,任何单位不得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检测结果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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