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有的太平间被扒了,又新建了一个
尸体在太平间停放67天,负责太平间管理的一名男子要价4万多元,这包括停尸费、冰棺租赁费和看尸费等六项费用。太平间所属的医院负责人称,太平间被个人承包,收多少钱是个人的事。
太平间停尸67天,要价4万多
2012年8月1日晚,张强驾车从郑州驶入郑民高速回老家通许,9时20分许,行至郑民高速南半幅38公里处从左车道超车时,撞上进入高速公路的一名男子。
警方调查后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被撞男子无人认领,属无名氏,年龄约45岁,被120急救车拉往通许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尸体停放于医院太平间。
“太平间里停放尸体67天,他要价4万多元,岂不是天价收费?”张强觉得不合理。要价的是一名自称负责处理县医院太平间收费的男子,他称,费用包括太平间停尸费6700元,冰棺租赁费20100元,雇人看尸费134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