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定个人购买汽油需派出所证明与身份证明
编辑:chenglian | 出处: 网易
个人开两份证明
单位生产需要购买罐装汽油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罐装购买汽油。
个人一般不得罐装购买汽油,确因生产活动需要,需提供罐装申请报告(注明用途、数量及购买人签名等)到所在居(村)委会盖章确认后,再到属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乡镇)安监站开具购买证明,持证明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罐装购买。
介绍信和购买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天,购买单位或购买人应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不得转让、出售、复制及多次重复使用,过期需重新办理购买手续。
现场调查
10分钟5部助力车被拒
昨日下午4点,海沧兴港路中石油加油站,在一处显眼的位置贴了张红色告示,上面写了3条关于汽油购买的规定。
此时,两个男子分别骑着助力车来加汽油,不过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加不了。他们无奈地摇摇头骑车离开。
没一会,吴先生骑着崭新的白色助力车前来加汽油,被工作人员告知加不了。吴先生很生气:“车子才买来2个多月,花了3000多元,才跑了不到1000公里……”加油站工作人员解释实在没办法。
不过相比之下,同样没加到油的卢先生倒显得很“淡定”,“不能加就拉倒呗,我找朋友的车子抽点出来用就好了”。
短短10分钟,5部助力车被加油站拒之门外。
加油站工作人员介绍,9日早上开始,他们接到通知就不能为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加油。“刚开始那会儿,不少客人很不理解这种做法,当场破口大骂,还骂我们是‘神经病’。”加油站工作人员说。
不过,导报记者在马青路一加油站看到,虽然工作人员没有给助力车加油,但也没有进一步核实比对摩托车的行驶证真实信息,就给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