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女孩被灌醉“运”到佛山卖淫 主犯终落网

编辑:南岭雪 | 出处: 腾讯网

  当19岁的小美(化名)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时,她不知自己已从河南洛阳的一家K T V到了浙江台州的一个偏僻小镇,且还即将被带到千里之外的佛山黄岐镇。在那里,有人要重金买她的第一次。

  这是2012年6月的一天。一个多月后,小美的妈妈带着警察将她找到。跟她一起被解救的还有另六个姐妹。昨日,南都记者获悉,当时强迫小美等人卖淫的于某终审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另有四被告则获刑十年。

  被逼卖淫不从就打

  于某,1982年生人,人称“东哥”。

  小美回忆说,去年6月底,她和女伴周某、郑某与“东哥”在洛阳的糖果K T V唱歌,后来就神志不清了。等醒来,已被带到台州的一个偏僻处。

  她首先迎来了一阵毒打。“东哥”说,要带他们去做“小姐”,不听话就有她好受的。接下来,她们接受了近一个月的“培训”,其间还被强迫脱了衣服、拍了裸照等。

  所谓“培训”,是每人都领了一本小册子,其中详细介绍了卖淫的流程。除外,还要接受“东哥”等人随时的蹂躏。小美说,因为她是处女,所以他们准备要到了南海后,再重金出售她的第一次。

  7月下旬,她们被带到了黄岐陈溪村爱森公寓三楼一出租屋,并陆续有其她姐妹也被强迫到此接受“培训”,其中的冯某,竟还是被她男友骗来。

  “东哥”等人在房间里张贴了“规章制度”,而在没有找到“生意”时,所有的女孩都被要求只准呆在出租屋里,“加强业务学习”。

  周某等人很快就被要求去黄岐名门公馆等地卖淫。她说,赚到的钱全部都要上交给“东哥”,因为上下班都有“东哥”的人跟着,“我怕逃跑被抓住又要挨打,就没敢逃跑”。而她们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更是一直被扣留。

  对此,被告刘某也供称,“外出上班、购物、吃饭等活动都是在我们带领下进行的,她们不能单独外出,这些行为是我们不允许的。她们一定要听从我们的命令行事,否则就会挨打。”

  判决显示,在出租屋“囚禁”期间,所有这些女孩都曾多次遭团伙成员强迫发生性关系,只有小美因为还没找到“买家”,所以得以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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