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13岁少女残杀同学 漂亮也是错?
编辑:南岭雪 出处: 妈妈网
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网友声音

  @镯镯是朵莲花: 心理**,一条人命就值10.8万?

  @奖励非惩罚:值得每个家长深思呀!

  @啊雨路在努力努力变更好: 我的妈呀~因为人家比自己长的漂亮就把人家杀了,这是有多嫉妒多恨,心理是多有问题啊。

  @Covinn:这个社会太疯狂了。

  @瞳Cecilia:能安安全全活到今天 全靠这张安全的脸。多谢同学们当年的不杀之恩。

  @Angel_chenxia:刚才看了三个新闻:1、13岁少女杀害同学,原因是对方长的好看。2、街头采访关于青春,一位小哥说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3、郑爽,整容风波也是为了好看,才知道长得好看多重要啊。多么痛的领悟。

  @神父小谝:一条新闻:13岁少女妒忌同学美貌残杀同学。莫非,长得漂亮也是一种错?长得漂亮也是一种罪?要知道,长得丑,较安全。

  @卢翠花:非常理解,因为自己以前有过被漂亮女孩好好整了一顿又被排挤的时光。以前一直觉得大家长得都是人样,眼睛鼻子嘴唇除了大小高矮薄厚没什么区别了。也不知道美与丑的枷锁是谁套在思想上的。

  @右家小彤:这两天看到的新闻最惊悚的莫过于那个13岁少女杀人分尸案。很多人在怨责父母的教育缺失和社会的失责,其实我倒觉得这可能真和父母和社会关系不是很大,这是个人本性,不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是有极少数人就是带着反人类的基因出世的。

  @HOME老板娘一张囍囍:现在的孩子越来越早熟,小小年纪可以化妆的像个成人,小小年纪可以做出成人都不敢做的事。肢解这种事想想就会做噩梦。

  往期回顾

  【声音】重伤的农夫山泉:“被撵”还是“撤退"

  【声音】致青春引发全民怀旧 金句“你神经病啊”走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