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婴儿游泳馆准入门槛低 缺少卫生专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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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游泳”尚未纳入监管
婴儿游泳在本市部分产科医院及母婴月子会所里常可见到,人们在婴幼儿颈部套上一个吹气救生圈,然后任其在水里嬉水,旁边有医护人员看管。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昨天明确向记者表示,这种现象不能称作游泳,目前也没有纳入监管范畴。因为卫生监督所的监管范围是各类游泳场馆,而婴儿游泳馆并不是正式的游泳场馆。记者随后咨询了本市工商部门,得到的回答是婴儿游泳馆也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内。看起来,对婴儿游泳的监管似乎是一个空白点。
国外婴儿游泳并没有成风
尽管多家婴儿游泳馆宣传“宝宝1个月左右就能来游泳了”,但不少在国外生活的新妈妈对此表示异议。
一名居住在加拿大的新妈妈表示,从没在加拿大的市场上见过婴儿颈圈出售。还有一名居住在日本的妈妈表示,“婴儿游泳日本有是有的,不过并没有成风,也没有特别强调有这样或那样的好处。而且宝宝基本上是从3个月大以后才开始进行这项活动的,没听说过新生儿会进行”。
儿科医院每年急救10余例溺水儿
专家表示:婴儿学游泳完全没必要
昨天,一名2个多月大的婴儿在家中游泳时不慎溺水的消息引起市民关注。记者昨天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了解到,儿科医院每年都会急救10余例溺水婴幼儿,几乎都是学游泳闯下的祸。那么,这么小的婴幼儿是否适合学游泳?
儿科医院危重医学科重症监护室主任陆铸今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婴儿学游泳完全没有必要,根据婴幼儿的生理解剖学原理,他们学游泳的最佳年龄应该在4-5岁及以上,并且还要采取充分的保护措施。
在儿科医院每年急救的10余例溺水婴幼儿病例中,几乎都是学游泳闯下的祸。
昨天,儿科医院方面分析了最近的几例婴幼儿溺水事件,其中一个共性就是一旦婴幼儿发生溺水,马上就会呛到气管和肺部,引起窒息,因此溺水婴幼儿抢救的都是十分危重的病例。有一名婴幼儿在溺水后,其母亲因具备一些急救知识,已马上把孩子倒拎起来并拍打后背,送医后,医院虽尽了最大努力抢救,保住了小生命,但孩子还是留下了后遗症,经测试,其肺部的活力不及同龄人。
儿科医院院长黄国英教授表示,没有控制能力的婴幼儿是不能下水进行所谓“学游泳”锻炼的。陆铸今表示,虽然有些机构称婴幼儿学游泳可以促进脑发育,锻炼身体协调性等,但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婴幼儿学游泳的年龄界限。
陆铸今介绍,一般科学育儿应该是1岁以内以喂养为主,1岁半以内以视觉开发为主,1岁半以上可以做些肢体运动,如伸展手臂、弯弯腿部等,但不能把2岁以下的婴幼儿盲目地往水里“扔”,尽管在部分婴幼儿专用游泳场所内,会给下水的婴幼儿头上套一个充气套,但这并不保险,因为婴幼儿根本缺乏控制能力。
根据婴幼儿的生理解剖学原理,他们学游泳的最佳年龄至少要在4-5岁,此时他们已经有的一定的控制能力。但还必须加上一个环境因素,即保护性措施一定要到位,发生意外救治一定要及时、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