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家长不得让10岁以下儿童独处

编辑:chenglian | 出处: 腾讯网

  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规定: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让其独处,也不得交由未满16周岁的人代为照顾。同时提出,各市、区、县政府要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市、区、县应设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委魏强说,广州至今未有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中明显落后。因此,《草案》规定市、区、县政府应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会应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统一的专用电话和网址,受理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投诉、举报、求助、咨询等事项。

  《草案》创设了“督促意见书”制度,当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不履行保护职责时,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可以向其发出督促意见书,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收到督促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和处理结束后,书面向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回复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哥哥带弟弟”将违法

  《草案》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除一般责任外,还有救治、报告责任,看护责任,减轻课业负担责任,阅读视听指导责任,以及上网管教责任。

  在看护责任中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未满十周岁的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子女独处;不得将未满十周岁的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子女交由未满十六周岁、或者有法定传染病、或者身心有严重缺陷、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安全的人代为照顾;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独处于容易触电、溺水、高空坠落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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