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清华校园投毒案至今未破 高校悲剧总重演

编辑:chenglian

  北京大学“铊”投毒案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晓龙很快被公安局扣押。

  此案受害人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19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好,后来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实验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做实验对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的一些情况后,医院对两名受害人及时用了解药,方转危为安。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校园投毒案

  2007年5月,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学生常宇庆,因对几名同学有意见,决定报复他们。他看到小说中主人公投铊致人中毒的情节后,便决定模仿。常宇庆从网上搜索到销售硝酸铊的信息,假冒同学王某的名字多次与卖家联系。

  5月28日,卖家收到钱后,便把铊制成230克硝酸铊晶体,通过快递公司给“王某”寄去,常宇庆借了王某的身份证取回硝酸铊。

  5月29日,常宇庆趁同学上课时,将两勺硝酸铊溶入矿泉水中,并使用注射器,分别向3名同学的茶杯中各注入2ml,致使他们中毒。发生铊中毒后,3名中毒学生经过救治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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