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复告诫自己:第一,要沉住气,以静制动;第二,骑驴看唱本,边走边瞧;此外,对我丈夫的风言风语,既不能不信,也不能一股脑儿全信。我从侧面了解到,丈夫巡回演出时只在外头宾馆开过一次房,而陈靓靓的确去过他那儿。
丈夫回家不久,大概是第六天吧,我安排女儿睡下后一脸平静地问他:“你这次去巡回演出,陈靓靓也跟去了吗?”丈夫有点不自然地回答:“是啊,是啊。她去勘察那里的一块待开发的地皮。”我敲山震虎:“我听说你在外头宾馆开了个单间,是自费的还是由单位报销?”丈夫紧张了,赶忙解释道:“因为第二天当地的主要领导要来观摩,我怕与大伙一块睡集体宿舍会影响休息,才到宾馆开单间的。这事,我向团长汇报过。”我笑笑:“有没有人给你送夜宵?”丈夫也笑了,说:“哪有呀?就是陈靓靓路过进去坐了坐。不过,她只坐了一会儿就走了。”
我想,这火力已足够了,没必要再刨根问底,因为他毕竟是我丈夫,而不是贼!
过了几个月,又发生了一件事。这事与世间所有俗套的故事差不多。那次,上级派我去新疆出差,我提前回家了。一进门,我就看见了陈靓靓,而且她就在卧室里。骤然看见我,陈靓靓和我丈夫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不自然,陈靓靓一脸尴尬地匆匆向我告辞。尽管我平时努力表现淑女的风范,但这次身陷尴尬境况的我未能免俗。我看了看床(只有床才能提供准确无误的信息),床倒是不太乱,尽管留下人坐过的痕迹,但被子叠得比较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