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深三地中级法院婚姻家庭纠纷(二审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大数据分析报告)

编辑:mmquan

  4、程序性事项

  (1)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不满一审判决结果的案件占比过半

  在287份有效判决中,当事人不满一审判决中抚养权归属处理结果的案件共159件,占比56%。

  在138件关于独生子抚养权归属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中抚养权归属处理结果提起上诉的案件共85件,占比62%;

  在91件关于独生女抚养权归属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中抚养权归属处理结果提起上诉的案件共46件,占比51%;

  在58件关于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中抚养权归属处理结果提起上诉的案件共28件,占比48%。

  (2)法院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改判情况

  在287份有效判决中,针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情况二审改判的案件共13件,占比9%。

  法院改判理由为子女长期随父方/母方生活的案件共5件,在所有改判的案件中占比36%,其余改判理由主要为父方/母方有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形、尊重子女个人的意愿以及从从子女利益最大化考虑。

  (3)二审针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改判的案件中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人的比例

  在13件二审针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情况改判的案件中,诉求被法院支持的上诉人均聘请了律师/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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