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G!冷冻十年后等来二孩政策 胚胎复活了
编辑:Nancy 出处: 妈妈网
女人的一生,经历过生育才算完整,如果说从“剩女”到“剩斗士”,年龄、心态都不是问题,那身体呢?当你想生时,你才发现已经成为了高龄产妇。你是否想过,该拿什么拯救你的“孕动力”?本期知识大爆炸带你揭秘“冷冻胚胎”。

  【上万婴儿胚胎被冷冻没人领】

  “在我们中心的胚胎保存室里,有数万个冷冻宝宝沉睡在零下196℃的液氮中, 在爸爸妈妈呼唤他们的时候苏醒。他们是沉睡的天使。”只是如果不孕夫妇经过胚胎移植手术后,已经有一个或者两个宝宝出生,他们就不再来过问剩余的冷冻胚胎,让TA们继续在液氮里休眠,那该怎么办呢?应该由谁来决定这些冷冻胚胎的命运呢?

  国际上有些国家对冻胚的处置有明确规定或建议:例如英国规定,胚胎可以被存储55年,超过年限即可予销毁;法国《生命科学与人权》草案则建议,胚胎在被保存5年后,或在胚胎的亲生父母由于死亡、离婚、分居而不再成为夫妻后,TA们必须被销毁,但也可以转赠给其他夫妇。

  我国的现行法律中,没有具体条文对冻胚的处置作出明确规定。常规的做法是医院和不孕夫妇就冻胚保存签订一份协议,缴纳一定的保管费用,在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内医院有责任保存胚胎。

  在生殖中心,有一条严格的规定,因为胚胎是属于夫妇俩人的,如果他们决定处置 “剩余胚胎”,必须夫妇双方到场,验明身份,当面给胚胎进行肉眼看不见的安乐死。

    虽然冷冻胚胎在法律上不属于一条生命,但成千上万的婴儿胚胎没人认领,浪费医院资源,最终只能销毁,也让人扼腕叹息,国家相关法律也应该做出相应管理规范,完善胚胎冷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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