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筛查者应自愿参与,做到知情选择;并为被筛查者提供全部有关医学信息和咨询服务。
筛查方法虽然简单、方便、易行,但它也存在一定的敏感性与特异性问题。要被筛查者充分理解筛查中的假阳性与假阴性,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由于唐氏综合症(又称为21号染色体三体,是严重的先天智力障碍疾病)占整个新生儿染色体病的 90%,且符合上述诸条件,故作为产前筛查重点。在我国,唐氏综合症占新生儿的1/1000左右,按每年两千万新生儿出生计算,约25000个唐氏综合症患儿出生,对其进行产前筛查并提前采取相应措施意义重大。
三、遗传筛查(DS)综合症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唐氏综合症患儿的出生率随孕妇年龄的增加迅速上升,所以一般对35岁以上孕妇都建议作羊水染色体分析。然而由于大多数妇女怀孕生产都在35岁以下,真正35岁以上的妇女所生唐氏综合症患儿只占总数的20%。所以对35岁以下孕妇采用筛查的方法能达到尽可能减少病儿出生的目的。
但筛查不等于确诊,可能出现少量的假阳性和假阴性,对高危孕妇最后确诊还需作胎儿染色体检查。
国内唐氏综合征的产前筛查情况
1、AFP
对年轻孕妇进行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的所有血清标记物中,甲胎蛋白(AFP)最早是用于诊断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AFP增高,诊断无脑儿敏感性>98%,诊断开放性脊柱裂敏感性>90%。后来发现,染色体非整倍体病例中母血清AFP水平低,为正常多元中位数(MoM)的0.75 ,结合年龄相关危险因素,能发现25%唐氏综合症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