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和产假的最新规定

婚假和产假的最新规定

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由“晚婚晚育增加假期”,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那么2017年婚假和产假的最新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妈网百科带您了解下。

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的单位,都会给职工产假、婚假。目前守法的单位还是很多的,主要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公积金、执行5天工作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加班支付合法的加班费。婚假产假按国家规定,结合各地规定休假。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晚婚晚育增加假期的规定,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为了和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二胎”政策落地,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在内的至少15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

例如,福建省规定,无论生育一胎还是二胎,女方都能够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重庆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为止。

此外,27个省份也均在新修改的计生条例中对男性护理假做出明确。各地最少的护理假有7天,最长的则达到了30天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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