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海南航空
怀孕不足8个月(32周)的孕妇(医生诊断不适应乘机者除外),建议携带预产期证明或近15天内产检证明购票和乘机。
怀孕超过8个月(32周)(含)但不足9个月(36周)的健康孕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机,应有成人陪伴,并在提出乘机需求时填写需在乘机前24小时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书》,且注明在XX日前适宜乘机有效,在航班起飞前60分钟前往机场现场申请并办理乘机手续。
《医疗诊断证明书》由中国境内县、市级或者或者相当于这一级(如国家二甲级)以及以上医疗单位医师签字、医疗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拒乘对象:
1、怀孕9个月(36周)(含)以上者
2、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已知为多胎分娩或者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
3、产后不足7天者
4、难产以及早产经医生诊断不宜乘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