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去年发生强奸、猥亵女童案件32起

编辑:anshanshan | 出处: 九江晨报

  去年九江市发生强奸、猥亵女童案件32起 主要是8到10岁的留守女童

  如何教女孩对性侵说“不”

  三月八日,是广大妇女的节日。但我们要关注的不仅仅是妇女的权益保护。记者从市妇联获悉,2013年,我市发生的强奸、猥亵女童(14周岁以下)案件32件,受害人数50人,与2012年相比,强奸、猥亵女童案件总数增长了53.3%。这其中,以留守女童居多。这些案件都有哪些共同点,家长和女童应该如何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

  特点 受害人趋向低龄化

  近年来,女童遭受性侵害的案件频频发生,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害到女童的健康成长,也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根据市妇联的数据显示,在强奸、猥亵女童案件中,受害人主要是8到10岁的留守女童,其中年龄最小的受害人只有3岁。而在这些对女童实施的性侵害案件中,50岁以上老年人实施的性侵害案件占31.7%,年龄最大的侵害人75岁。老年人实施的性侵害案件中,一般都是采取给零花钱、买零食等理由哄骗自我防护能力较低的幼女后实施侵害行为。这就提醒了家长在平时的教育中,应该有意识地提高女童的警惕心。

  难点 熟人作案比例占到68%

  32起案件多发生在农村偏远地区及城郊结合地。“由于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变,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一部分儿童,特别是女童处于无人监护或得不到有效监护的状况,而留守儿童中的幼女由于年龄较低,认知能力、辨别能力以及反抗能力都比较差,这使得她们更容易成为性侵害的犯罪对象。”市妇联权益部部长练丹说。

  另一个突出的现象是,熟人实施犯罪比例高。在妇联进行的一份问卷调查中,对于认为威胁女童性安全可能会来自于哪些人的问卷调查时,来自熟人的威胁只占了19.9%,而事实上却是以熟人作案多。32起案件中,熟人作案比例占到68%,很多侵害人与受害人熟识,一般具有邻里、朋友关系,有的还是亲属关系,由于比较熟悉,受害女童往往放松了对这些人的警惕。有两起案件甚至是留守女童的委托监护人对其实施性侵,如某村的一名老人多次强奸自己的孙女。这些受害人熟悉、意想不到的侵害者,对其造成的心理伤害也更加严重。

  看法 家长疏于监护,导致女童受害

  人们往往认为校园是最纯洁的地方,儿童在校园内能得到最好的保护。但在这32起案件中发生在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案件占29.3%。这其中,有校外人员闯入校园内进行性侵害的、学校教师实施性侵害的,还有一些侵害人选择在校园周边地区,等待上学、放学的学生实施侵害行为,校园及周边地区发生的性侵害案件不容忽视。

  很多留守女童案发后仍长期生活在阴影中,无法过正常的生活,部分幼女因此染病造成身体永久伤害。而究其这些案件的发案原因,也有一些共同点。“绝大多数受害女童的家庭监护都存在问题,由于家长疏于监护或无力监护,导致女童因缺失家庭的教育庇护而受害,尤其是留守儿童。”练丹说。

  同时,农村地区学校安全意识不足,以致校外人员能够进入学生宿舍实施犯罪行为。女童性安全教育缺失,缺乏对性侵害的最基本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这些都是发案原因,需要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保护女童权益,预防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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