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救助保护制度的基础上,民政部将积极争取将事实上无人照顾的儿童纳入国家保障范围,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儿童保护制度。
探索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
窦玉沛介绍,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主要是指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放弃了监护责任,即俗话说的“爹死娘嫁人”的现象,或者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离异,放弃对儿童的监护责任等。这部分人在学术上被称为亚孤儿,他们也生活在困境中,亟须社会保障。“我们在不懈努力,争取把这部分孩子纳入到国家的保障中来。”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救助保护方面已取得一些进展。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孤儿保障的意见,将所有孤儿纳入国家保障,其中集中供养的孤儿一般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分散供养的孤儿每人每月补贴600元,共保障了超过57万名孤儿。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意见,把流浪儿童纳入国家救助保障范围。2012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发出通知,将受艾滋病感染的儿童参照孤儿纳入国家的保障制度。
窦玉沛说,尽管如此,依然有一些困境儿童没有纳入到国家保障的范围,还在采取低保制度获得救助,救助标准相对偏低。他表示,民政部将积极探索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推进儿童保护制度,将现有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等各方面政策法规进行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儿童保护网络,构建儿童遇到困境的发现、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机制,避免儿童在遇到困境时得不到救助的情况。
“设弃婴岛”符合保护未成年人立法精神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一些地方设立弃婴岛的情况,窦玉沛表示,在我国,遗弃婴儿属于违法行为。设立弃婴岛,正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也是并行不悖的。
谈救助
研究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据新华社电 此前有媒体报道河北保定一农民因无钱手术而自锯残腿事件,引起社会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广泛关注。针对此类情况,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5日回应称,民政部将综合构建涵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以及医疗、住房、教育、就业、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制度体系框架。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这方面法规,待成熟后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273县市区试点完善医疗救助
窦玉沛说,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是当前我国在社会救助中的短板。在医疗救助方面,确实存在救助面过窄、救助水平低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患病、特别是患大病的困难群众的医疗问题。在这方面,民政部已经会同财政部在273个县、市、区进行了为期近两年的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据了解,在这方面,民政部将进一步放宽救助范围,将目前救助低保、五保家庭放宽到低收入家庭,以及医疗支出巨大、使家庭陷入困境的一些支出型贫困家庭。同时,在病种、用药目录、定点医院等方面,适当放宽救助的标准和限制;适度提高救助的封顶线;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发挥各项保障制度的综合合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