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自山西临汾
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乘车,这对很多人来说是出门乘坐交通工具的常识。但在山西省临汾市,那些法定的免票儿童如果真的去乘车,即使不单独占用座位、即使车上的免票儿童没有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也要被强制要求购买半价的儿童票。
而客运汽车站和客车经营户则称“没有办法”,因为如果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再多拉一个免票的儿童,交警会以超过了核定的载客人数为由对客车司机进行计6分和罚款300元的处罚。
交警的理由是:小孩也算人,只要超过了客车的核定载客人数,就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客车乘务员:怕交警罚款
今年暑假的一天,临汾市民董女士带着她身高不到1米的四岁女儿去安泽县老家走亲戚,在临汾城北汽车站,中巴客车上的乘务员要求她为其女儿补办一张半价的儿童票。
“身高1.2米以下的小孩乘车是不用买票的。”董女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她知道国家有这项规定,便据此与乘务员据理力争,但乘务员向她表示,没有办法,路上被交警查着了就要以超载为由扣司机6分、罚款300元,如果孩子不买票,只能请她带着孩子下车。也有车上的其他乘客告诉她,人家乘务员说的是真的。
无奈之下,董女士只得为女儿补办了一张儿童票。但是,她老觉得这张票补得没有道理,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孩子明明是可以不买票的,这个权利怎么说被剥夺就被剥夺了呢?
交通部、国家发改委2009年联合发布的《汽车运价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米—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
交通部2005年发布施行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
按照上述规定,客运车辆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是可以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的。也就是说,一辆核定载客人数30人的客运车辆,如果算上3名免票儿童,即使总搭乘人数达到了33人,也不算是超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