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最后陈诉:难道就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

编辑:南岭雪 | 出处: 中国网

  2013年11月19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二审庭审结束前,李某某当庭宣读了由其本人所写、长达10分钟的“最后陈述”,并三次鞠躬。据了解,李某某的最后是二审前晚(18日)熬夜写就的。他再次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对不起父母,并三次鞠躬认错。庭审后,梦鸽和李某某进行了短暂的会见。

  此前,媒体报道李某某在二审中翻供,称案发时自己正在房间外接妈妈梦鸽的电话,什么也没参与。在一审时,李某某曾称自己当时喝醉了、睡着了。

  此外,该案的另一名被告人王某表示,自己家庭困难,父亲下岗。全家竭尽全力筹集了三万赔偿金,但是该案的被害人没有接受。而该案的另一名被告人魏某,因赔偿了被害人十五万获得对方谅解,被判处缓刑。王某法庭上曾发问,“难道因为我家穷,就不能得到原谅获得轻判吗?”王某是该案五名被告人中唯一的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李某某案二审庭审在19日晚上结束,北京一中院发微博称,二审将择期宣判。

  李某某在二审的最后陈述内容大致如下:

  尊敬的法官、检察官、妈妈和律师们,我想说一声你们辛苦了!在几个月的看守所的时间里面,我看了很多书,知道了很多事情。对于身陷牢狱,我决不怨恨任何人。我也理解任何人,我想对所有因为我的过错而受到牵连的人,说一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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