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新婚夫妻图省事横穿马路 双双被撞残

编辑:南岭雪 | 出处: 腾讯

  一对新婚夫妻,并排横穿马路,结果双双被撞残;一村民步行进入高速公路,被当场撞死;一行人横穿机动车道,害死摩托车手……最近,行人横穿马路频频引发悲剧。仅集美区法院,最近半年就有十多起因行人横穿马路引发的案件。法官提醒说,生命比方便更重要,别为了图省事付出生命的代价。

  悲剧:不走人行道 夫妻被撞残

  “砰”的一声过后,新婚夫妻双双倒在了马路上。

  数天前,他们还在庆祝新婚;几天后,他们却双双伤残。这起悲剧发生于2012年8月28日19时许,当天晚上,集美居民小李和妻子王小姐一起步行回家。

  他们走到集美区西滨路时,为了省事,就不走人行横道,选择一起并排横穿马路。这时,一辆两轮摩托车飞速冲了过来,这辆摩托车在西滨路上由东往西行驶,严重超速,驾驶员又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一不小心就撞上了这对新婚夫妻。

  撞击过后,新婚夫妻都身受重伤,两人都达到十级伤残。经交警认定,双方在这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交警说,小李夫妻虽然是受害者,但他们违反交通法规,因此难逃责任。

  令人惋惜的是,事故发生时,这对夫妻距离人行横道只有70米。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再多走70米,悲剧或许就能避免,他们也无须承担“同等责任”。

  近日,小李夫妻起诉状告摩托车驾驶员,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49万余元,经法官主持调解,小李夫妻最终获得18万余元的赔偿。

  法官说法

  横穿马路被撞也要担责

  因横穿马路引发的悲剧还有很多,据不完全统计,仅集美区法院,最近半年时间里就有十余起因此类悲剧引发的索赔案件。在这些案件中,行人多数是受害者,他们或死或伤,却还要因为违反交规横穿马路,也被判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集美法院法官提醒,过马路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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