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油品提质提价 广深等6市汽油价不升反降

编辑:南岭雪 | 出处: 腾讯

  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布未来全国各地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五阶段价格调整标准。这意味着各地汽、柴油价格将有所上涨。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今后两年各地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约每升0 .21元)、370元(约每升0 .32元);2017年年底后升级至第五阶段时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省内的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和珠海6市此前已全面供应粤Ⅳ汽油并调价,本次国家油品提质提价,这些城市油价不升反降,广东省内其他15地市油价则将微涨,涨价标准低于国家平均标准。

  各地油价不会立即涨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人士称,这次公布各地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五阶段价格上调标准,并不意味着各地车用汽、柴油价格立即上涨,各地成品油质量升级加价取决于各省份或城市何时升级油品质量。

  按照国家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截至今年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明年年底结束;车用汽、柴油第五阶段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这意味着2918年起各地轿车等轻型汽车须使用符合第五阶段标准的汽、柴油。

  中国石油大学中国石油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说,此次调价是针对油品质量提升的一次性调价,而不是普遍性全线涨价。

  广深6市汽油价每吨降140元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广东省从2010年开始试点推行粤Ⅳ汽油价格政策。目前,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和珠海六市已全面供应粤Ⅳ汽油。

  由于试点初期成品油的生产工艺还不成熟,设备改造投入大,生产规模小,只供应广东珠三角部分地区,供应量少,导致生产成本相对较高。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广州等6市的汽油质量从第二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时累计每吨加价430元。因此,粤Ⅳ汽油价格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此次规定的加价标准进行调整,每吨将降价140元。具体调整时间将按国家部署,争取在今年10月份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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