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疯传开房“标准合同” 网民对此反应各异

编辑:南岭雪 | 出处: 羊城地铁报

  韩国政府加强性暴力处罚力度以后,最近网上流传“性关系标准合同”。该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男女合同当事人经协商发生性关系,双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

  上月19日,韩国废除了“亲告罪”条款,对性犯罪的处罚力度得到加强,网上随即开始出现“性关系标准合同”,又称“开房合同”。“亲告罪”条款规定,如果受害者不起诉或撤诉,就不能处罚性犯罪被告。

  “开房合同”的起草者和出处不详,在Facebook等社交网和网络社区上很容易见到。

  合同条款除“没有强求、胁迫、麻醉、引诱、钱色交易等事实;即使怀孕也不追究男方责任等内容”,还规定“以赔偿1亿韩元(约合55万元人民币)为代价,对所有民事、刑事诉讼取得免责权”。同时规定“该标准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永久”。

  网民对此合同反应各异。一位网民表示:“没有爱情的‘开房合同’可能对当下混乱的性文化推波助澜。”另一个网民则批评道:“如果性侵前强迫签订这个合同怎么办?”

  一些男网民则认为:“发生性关系后,突然改变态度提起诉讼的所谓‘仙人跳’不少,对于男方来说,这张纸可以成为保护自己的手段。”

  另外,该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引起争议。合同要取得法律效力,就需要双方同意签字后履行公证程序。专家们指出,在调查过程中,需要确认合同能否成为证据、是否有强迫行为或上下级关系等,因此仅凭一纸合同不能认定法律效力。

  开房合同具体内容

  1

  没有强求、胁迫、麻醉、引诱、钱色交易等事实

  2

  已告知对方互相不向对方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3

  承诺不进行摄影、录音、录像等活动;

  4

  不威胁散布发生性关系的事实;

  5

  即使怀孕也不追究男方责任;

  6

  一次性见面为原则,并无订婚、结婚方面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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