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更婚姻状态须到公安部门办理
最近半年,由于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广州市离婚率较同期大涨三成。“办离婚,不盖‘离婚’,行不行?”这是人们在办理离婚时最常提的一个问题。从今年7月8日起,广州市民离、结婚后,其户口簿的“婚姻状况”栏上,不再出现“已婚”或“离婚”的红印章。如欲变更婚姻状态,须带着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变更。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民政局事务处负责人。他表示,过去在办理离、结婚时,登记员在办理人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红印,是项行政陋习,没有法理和行政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