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肯尼迪大法官发表了法院的意见,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鲁斯·巴德·金斯伯格、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和埃琳娜·卡根表示赞同。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和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和萨穆埃尔·阿利托都提出异议。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对斯卡利亚的异议完全赞同并部分赞同阿利托的意见。
当肯尼迪宣读多数意见,裁定《联邦婚姻保护法》违反第五修正案时,法庭内爆发出欢呼声。一些坐在台下的同性伴侣抬头看着天花板,而其他人正擦着眼泪。
《联邦婚姻保护法》在1996年由当时担任总统的克林顿签署。该法律使已得到本州法律承认的同性伴侣,在联邦法律构架下相比异性恋伴侣有多达几百项的福利缺失。在奥巴马政府期间,尽管政府希望将《联邦婚姻保护法》废除,但美国司法部最初还是对该法律进行了辩护。2011年年初,美国司法部转变了态度,发现该法违宪并不再为之辩护。(周三时多数意见对此进行了隐晦的批评,表示“根据宪法理论放弃对一项国会法案的合宪性进行辩护,在司法判决中并不存在……这在程序上创造了一个新的麻烦”。为此众议院共和党花了几十万美元接管辩护。
原告84岁的艾迪·温莎,在她的配偶西娅·斯派尔2009年去世后,向国税局要求退还36万3000美金的联邦遗产税遭到拒绝后,状告联邦政府。
在3月的口头辩论中,法院的多数派表示怀疑《联邦婚姻保护法》的合宪性。大法官金斯伯格称,法律的支持者似乎在探寻“两种类型的婚姻,”就像存在同性婚姻和“脱脂牛奶”版本婚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