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乖巧,婆媳和睦,夫妻恩爱。一直觉得很幸福的小林没想到,有一天,电视剧里狗血的情节会和自己沾边:昔日闺蜜抱着和老公的孩子找上门来,这个孩子竟然还比自己的儿子大了一个月。
婚离了,小三转正了,小林觉得到此为止了,没想到,成为前夫的老公一转身又把她给告了。
三个人,三起官司,彼此做完被告做原告,个中的纠缠连法官都直摇头。
第一案:
闺蜜抱着女儿做原告
小钱抱着女儿上法院,说孩子是小林丈夫的,要求他承担女儿的抚养费。
小林和小钱是好姐妹。小林是宁波本地人,相貌姣好,家境不错,高校毕业,工作也挺好。小钱条件就差了点,外地人,只能靠自己打拼,因为学历不够,工作换来换去也没个称心的。但这并不妨碍两人成为闺蜜。
2008年,两人同时认识了“富二代”小王。小王是宁波人,家里开厂,家境殷实,标准的公子哥儿。
起初,小王是喜欢小林的,感觉上两人更相配。小钱其实也很喜欢小王,经常跟这对情侣混在一块儿,时不时对小王流露出爱意。
一次两次,小林不说,次数多了,也忍不住。好姐妹彻底翻脸。
可小王放不下柔情似水的小钱,背地里两人仍有往来。
小王父母知道三人的感情纠葛,也不想多加干涉,但如果是挑选儿媳妇,老两口自然是更中意小林的。
2009年,小王和小林结婚,第二年生下一个儿子。孩子乖巧,自己又与公婆处得融洽,和丈夫恩恩爱爱,小林觉得这日子挺幸福。
但是儿子出生半年后,一家人的这种平静被一张法院传票打破了。小钱抱着女儿上法院,要求小林的丈夫小王承担女儿的抚养费。
小王怕小钱讹自己,要求法院做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孩子果然是小王的。
双方协商,女儿由小王接回家抚养,小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享有对女儿的探视权。
巧的是,小林的儿子是2010年9月出生的,而小钱的女儿生于同年8月。说起来,非婚生子比婚生子还早了近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