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妇女符合满49岁等四类情况可取环

编辑:chenglian | 出处: 腾讯网

  今天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规章《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草案将近几年广州市出台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上升至政府规章层面,以提高其执行效力与保障力。草案中推出包括设置节育奖励、符合条件取节育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等惠民政策。

  实现计生奖励扶助城乡一体化:每月每人发150元

  一是建立以“经济奖励扶助为主、各类假期为补充”的计划生育奖励保障制度。《办法》不仅将广州市现行的“四项”奖励扶助制度(即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节育奖励制度)纳入其中,还对职工参加婚育学校学习、孕(环)情检查、接受节育手术等规定了相应的假期,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二是实现奖励扶助城乡一体化。打破原城镇、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标准不一的状况(原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为每月80元),规定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不分城镇农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计生奖励金。三是规定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特惠政策相衔接。如办法要求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在制定和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时,应充分体现人口计生利益导向。

  符合满49周岁等条件可凭相应证明取环

  在要求广大群众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生法定义务的同时,更关注群众的身心健康,更关注群众的合理诉求。如《办法》首次正面回应取环问题,明确规定了年满49周岁、离异丧偶、身体原因、符合再生育规定等几类情况,可凭相应证明取环;《办法》还要求人口计生部门需对节育手术对象进行术后随访、对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进行治疗,并规定享受相应假期及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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